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依法成立的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专注服务于劳动纠纷领域,擅长处理劳动仲裁、工伤保险待遇、追索劳动报酬等。专属定制一对一法律服务,律所坚持“以客户为导向” 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关注焦点,以顾客满意为工作目标。
春节过后,各地迎来求职招聘旺季,多位网友反应公司入职需要签保密协议,要求离职后竞业限制两年,此举是不是合乎法律呢?
离职签竞业限制的协议是合法的。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种类型的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种类型的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根据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为两年。如果在劳动者离职两年之内没有与原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则客观上已不具备签订竞业限制的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